人参重点产区县(市、区)农业农村(特产、人参)局(中心),种植企业及大户:
为确保“长白山人参”品牌产品原料质量,强化人参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带动作用,全面提升全省人参质量安全水平,省参茸办公室决定继续开展“长白山人参”品牌原料生产基地认定工作。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条件
(一)申报范围:抚松县、长白县、靖宇县、临江市、江源区、浑江区、汪清县、安图县、珲春市、敦化市、和龙市、延吉市、图们市、龙井市、蛟河市、桦甸市、舒兰县、永吉县、磐石县、集安市、通化县、辉南县、柳河县、梅河口市内的人参种植企业、经济合作组织和种参大户。
(二)申报主体:吉林省参业协会会员。
(三)基地情况:种植人参(西洋参)面积100亩以上, 3年生以上的人参(西洋参)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60%。
(四)技术人员:具有从事人参种植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员,能科学合理地按照人参种植技术规程操作,并能及时开展田间生产记录、建立人参生产档案。
二、申报材料
(一)“长白山人参”品牌产品原料生产基地认定申请表;
(二)企业或经济合作组织法人营业执照副本;
(三)种参大户提供种植者身份证;
(四)基地合法用地手续证明材料;
(五) 基地位置、经纬度和面积平面图(GPRS定位画图);
(六)近2年的田间记录和种植档案;
(七)由县级主管部门提供的技术人员资质证明;
(八)由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现场勘查勘验报告。
以上材料胶装成册。
三、组织申报
申报单位根据种植基地所属县(市、区)进行申报,县级人参主管部门负责对申请认证基地进行现场勘查、勘验及申报材料的核实,经市(州)农业农村局审核后,将本级申报认定材料汇总,并于3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1份及电子版汇总表报送省参茸办公室,逾期概不受理。申报所有材料必须提供原件,原件经审核后退回,没有提供材料原件、材料不规范、提前或逾期申报均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陈晓林 邮箱:jlsrb@163.com
电话:0431-89631883
附件:“长白山人参”品牌产品原料生产基地认定申请表
吉林省参茸办公室
2022年2月21日
抄送:白山、通化、延边、吉林市(州)农业农村局
附件:
“长白山人参”品牌原料生产基地认定申请表
申报单位(盖章):
联系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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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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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-mai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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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地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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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质(企业、合作社或个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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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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种植种类(人参、西洋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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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 地 情 况 |
年 生 |
种植面积 (亩) |
预计单产 (公斤/平方米) |
预计产量 (吨) |
备 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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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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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 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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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(市)主管部门意见 |
市(州)主管部门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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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人:
公 章
年 月 日 |
负责人:
公 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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